美迈斯法学奖学金章程
一、 宗旨
为增加美中两国法学界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鼓励中国年青一代致力于法学学习和研究,协助中国培养更多优秀法律人才,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决定在北京设立"美迈斯法学奖学金"。
二、 奖励对象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政法大学全日制就读法学专业的三年级本科生和二年级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
三、 奖励办法
奖励名额:12名,其中特等奖2名,优秀奖10名,同时设立8个提名奖; 奖励金额:奖励特等奖获得者人民币壹万伍仟元, 优秀奖获得者人民币柒仟元。
四、 获奖条件
1. 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建议入学以来综合成绩排名在全年级/全专业达到前30%;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具有扎实法律专业功底;
4. 具有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五、 评选材料
评选材料应包括该学生的中英文简历(各份均不得超过1页)、学习成绩和排名、品行评定和两名教授的评语;如有发表的论著,则应附有一名教授对此论著的专业评价(对评选材料的具体要求可由各校评选管理机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解释或适当调整,若无其他解释,以本条规定为准)。
六、评选时间及程序
请有意参评此奖学金的同学与2008年4月7日(星期一)上午10:00前将有关申请材料提交至宁远楼727#办公室,学院初选面试时间将定于此后一周内进行。我们会将经过初选的同学有关材料于四月中旬提交至美迈斯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面试将于五月中旬举行,颁奖典礼定于六月十六日。
美迈斯奖学金宣传海报张贴于宁远楼七层南侧电梯出口处。
欲了解更多有关美迈斯奖学金的详细情况,敬请登陆美迈斯官方网站:http://www.omm.cn/scholarships. |